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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1  查看次数:
 各系部: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实字〔202112号),学院组织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系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学院负责对各系部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二、结项项目范围

2022年度未结项的大创项目必须于本次完成结项验收(名单见附件1),否则将被中止。2023年度大创项目满足结项条件的可于本次结项(名单见附件2)。以上验收评审标准参照附件3

三、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结题报告内容不少于5000字,并附查重报告结果(文字复制比必须小于30%)。纸质版一式1份,系部评审意见一栏由专家组填写,加盖公章。电子版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

2.成果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纸质版一式1份,附于结题报告后。电子版以项目编码-成果材料命名。

3.答辩PPT。省级以上大创项目须向学院提交答辩PPT。纸质版一式1份,以“6张水平放置的幻灯片”打印附于成果材料之后。电子版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答辩幻灯片命名。

4.各系部汇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以系部-大创结题汇总表命名。

四、材料提交

20231119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上述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jjxb01@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实践教学部,要求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内容务必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附件5: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附件2:附件4: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4:附件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5: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项名单 

 

 

实践教学部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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