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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6 查看次数:
各系、各相关部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为响应省教育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为全面掌握新生心理素质基本水平,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我院将针对2023级新生开展心理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测时间 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 二、施测量表 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人格问卷UPI。 三、施测步骤 手机登录: https://www.psy.com.cn/m/vant/#/school/81972/student/login 或扫描下列二维码:
输入用户名(学号)和密码(A+学号后六位,例:A000001)→进入界面后选择指定量表进行测试。 四、职责分工 测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为系管理员级和院中心管理员级,具体职责为: (一)系管理员:负责组织本系学生测试,对筛查出的分值超标学生进行初步约谈,了解情况,同时制作访谈档案,送交院中心管理员管理。 (二)院中心管理员:进行测评数据的筛查和统计,并对照测量指标,为每位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普测中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结合各系报送的访谈档案及时进行干预,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相关领导进行危机预警及转介工作,并制定个性化心理咨询方案开展心理咨询及指导工作。 各系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23级新生心理测评组织工作,确保满额测试,要求学生认真测评,真实反映自我心理状态,并指派系管理员及新生班辅导员主持现场施测,保障心理测评工作圆满完成。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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